![]() |
![]() |
![]() |
|
|
西盟县民兵征集倡议书
来源:西盟县民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5-04-21 阅读: |
全县广大党员、退役军人、适龄公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为加强新时代民兵组织建设,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前,西盟县2025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已全面展开,特发布参加基干民兵组织公告,诚邀有志之士加入民兵组织,履行国防义务。 一、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加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情况等。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挑选。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具备相应条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参加军事训练的身体素质。 (四)优先条件。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侦查、防暴、消防、通信、网络、电子信息、修理、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经过军事训练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以后,由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相关权益和保障 (一)免费参加体检。基干民兵入队前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尿常规等项目的免费体检。 (二)发放参训执勤补助。凡是经军事机关批准参加军事训练、比武考核、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的基干民兵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参训执勤补助。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被编为基干民兵的,在参加上述活动期间即可领取参训执勤补助。 (三)权益保障。基干民兵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前由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结合任务特点,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出现伤亡时,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享受抚恤、评残等优待政策。 (四)表彰先进典型。对参加民兵比武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训练与执行任务表现突出的基干民兵,给予表彰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 四、报名方式 全县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公民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武部或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报名。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 联系方式: 西盟县人武部:18288210079(马参谋) 勐梭镇武装部:19995894407(岩部长) 勐卡镇武装部:18387915881(王干事) 新厂镇武装部:13769827940(潘干事) 中课镇武装部:15925392543(岩干事) 翁嘎科镇武装部:18287951122(金干事) 力所乡武装部:18187945520(岩部长) 岳宋乡武装部:19908794060(罗干事) 西盟县民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1日 |
本文来源:西盟县民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关于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