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9.18”事变93周年,警示人民勿忘国耻,牢记历史,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意识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按照市国动办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新县城及勐梭镇区域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10时15分。
二、鸣放范围:新县城和勐梭镇区域内防空警报器所覆盖的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方式: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 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四、相关事项。
(一)警报鸣放期间请县属各部门、全体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鸣放期间,公安部门要加强巡逻检查,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四)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平台要提前5日发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广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五)教育部门要组织城区中、小学校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宣传工作,同时结合此次防空警报试鸣进行国防知识教育。
特此通告。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