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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诚信经营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2-05 阅读: |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服务经营者诚信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全县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明码标价、严格规范经营。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客房类型、价格、结算时间,客房用品需收费和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要保证价格稳定,不哄抬物价、不尾随兜售、不强买强卖、不囤积居奇。 二、加强把关,严抓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采购关、加工过程关、餐具消毒关、食品留样关,确保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三防设施合理配备及使用、环境整洁,符合“五净”标准,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齐全、新鲜合格,加工过程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饮具清洗干净、消毒彻底,保障游客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三、排查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应保证设备运营期间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要按时申报定期检验,确保设备检验合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经营者要积极主动全面自查和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巡查检查、随机抽查,并根据违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调查,如发现问题隐患,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15、0879-8344315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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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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