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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来源: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 时间:2023-02-03 阅读: |
据县气象局预测,2023年西盟县出现春、初夏连旱的可能性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将持续偏高,会出现阶段性的4~5级高森林气象火险等级,抗旱和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加库塘蓄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旱情、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和《普洱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起止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域 西盟县勐梭镇他郎村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勐卡镇莫窝村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县气象局将视作业天气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注意事项 (一)人工增雨作业设施、作业用具属公益性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依法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人工增雨作业使用装备型号为JFJZD-01-L10型火箭发射装置,炮弹型号为JFJ-1A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属爆炸性物品,危险性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三)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发射到空中后,在云层中爆炸,弹头、弹体以自毁形式撒落地面。作业期间如听到较大的炮弹爆炸声,请勿惊慌。 (四)因生产工艺或弹药本身原因(如受潮),作业中可能会出现火箭弹未爆炸、火箭弹体落地等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爆炸火箭弹(或弹骸),或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辖区派出所或者县气象局报告。联系人:王佳龙,联系电话:0879-8343131,13769998183。如违反以上规定自行拆卸、撞击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
本文来源: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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