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佤山资讯 通知公告 党建信息 文化旅游 文明西盟 专题栏目 音频视频 热点转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西盟县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邮政快递业务经营整治违规收费等行为的通告

来源:西盟县交通运输局 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0-16 阅读:

西盟县邮政、快递企业,各位农村快递服务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快递市场秩序,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不合规不合理的取件收费行为,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等,现就有关规范邮政快递业务经营,禁止违规收费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

各快递服务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主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

二、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快递业务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用户明示其业务资费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一)公示收费标准

在营业场所、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清晰、明确地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服务内容、投诉渠道等信息。若提供增值服务,需一并公示增值服务的收费标准。

(二)服务前告知

快递人员在提供服务前,应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与公示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目本,让消费者提前知晓服务价格,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三、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收费

(一)依法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加盟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请尚未取得相应业务经营许可或许可范围不能完全覆盖现有经营活动,以及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企业,尽快通过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提交许可申请材料,做到持证经营,在未取得有效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同时,全面落实各类乡镇、街道、社区等末端快递服务网点(包括代办点、合作点等)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未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末端快递服务网点(包括代办点、合作点等)未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及经营活动范围超过公示范围的经营活动,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禁止未按约定投递。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禁止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置到末端网点或其他代收点,未按约定地址投递。禁止擅自决定将快件投放至智能快递柜。禁止快递业务经营者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资质的任何组织、机构及个人。

(三)禁止不合理收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重点整治七类问题:

1.包括但不限于在投递环节以超派送范围、经营困难等为由,强行向收件人加收快件投递费,如“取件费”“保管费”“运输费”等费用(货到付款除外);

2.非法扣留用户快件,并以此为条件向用户违规收取费用;

3.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转由第三方主体投递,并存在向用户违规收费行为;

4.未取得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或个人,通过引导消费者更改收件地址并收取额外费用等方式违规代收快件的行为;

5.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并向用户违规收费行为;

6.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其他违反快递服务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践行价格承诺,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

1.信守承诺:严格履行向消费者作出的价格承诺,不得违背承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禁止价格欺诈:严禁实施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一切所谓“自愿付费、代领快递”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向收件人收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法。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各邮政快递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整改,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和加盟网点,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违规收费和未按约定投递等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快递网点必须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禁止违规收费”提示,并标注西盟县邮政业发展中心电话0879-8343792及各企业申诉电话,如:“中通95311;圆通95554;申通95543;韵达95546;极兔956025;德邦95353;邮政11183;顺丰95338;京东950616”,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快递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西盟县交通运输局

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本文来源:西盟县交通运输局 西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一篇: 关于勐卡中心法庭修缮期间临时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下一篇: 西盟县第十期“县长局长坐诊接访接诉”活动公告
 
 
 
打印 |  关闭  
 
主办单位: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西盟县委宣传部(西盟佤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许可证:滇ICP备202100126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10021  视听许可证:125420039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新县城龙潭路245号 电话:0879-8343700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9-8343115 在线举报
公安备案编号:530829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