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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关于严厉打击涉边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来源:中共西盟县委政法委 时间:2025-08-09 阅读: |
为坚决维护我县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涉边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涉边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涉边违法犯罪行为 1. 组织、策划、实施、协助、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以及窝藏、包庇偷越国(边)境人员; 2. 非法持有、携带、运输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违禁品进出边境地区; 3. 参与或协助跨境贩毒、走私(含走私毒品、濒危野生动物、成品油、香烟等)、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跨境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 4.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或为其提供住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便利; 5. 破坏、损毁、翻越边境拦阻设施、界碑、界桩等边境管理设施; 6. 其他违反边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惩戒措施 1. 对实施上述涉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 对涉边违法犯罪人员的非法所得(包括赃款赃物、涉案车辆、房产等)一律依法追缴;涉案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电话卡等一律冻结或注销。 3. 对本地户籍涉边违法犯罪人员,通报户籍所在乡镇、村(社区);非本地户籍人员,通报其户籍地公安机关。 4. 涉边违法犯罪人员一律列入出入境“黑名单”,限制办理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等证件,不准出境入境。 三、举报奖励与保护 1.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边违法犯罪线索,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500元至最高30000元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2. 电话举报: 中共西盟县委政法委: 0879-8342053; 西盟县公安局: 0879-8343110; 西盟县边境管理大队:0879-8343344。 勐梭派出所: 0879-8343572; 勐卡派出所: 0879-8221276; 勐卡边境派出所:0879-8222110; 中课边境派出所:0879-8315110; 新厂边境派出所: 0879-8311110; 翁嘎科边境派出所:0879-8319110; 力所边境派出所: 0879-8316110; 岳宋边境派出所: 0879-8221110。 3.现场举报: 可前往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各派出所或各乡镇综治中心当面举报。 4.信函举报: 邮寄至勐梭路361号(西盟县公安局); 邮编:665700,信封注明“举报”字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中共西盟县委政法委 西盟县公安局 西盟边境管理大队 2025年8月9日 |
本文来源:中共西盟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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