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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高效办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告知书
来源:西盟县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5-07-17 阅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让残疾人办事更便捷高效,现将西盟县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事项 残疾人证相关业务“一站式”办理,涵盖:新证办理、证件换领(含到期换证、残损换新)、户籍迁移关联的证件迁移、证件挂失与补办、证件注销、残疾类别或等级变更。 二、办理条件 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类残疾人。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新证办理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白底二寸电子版照片及1张纸质版照片; 4.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 5.居住证原件(非本地户籍申请人需提供); 6.农业银行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卡原件(用于补贴发放等资金往来)。 (二)证件换领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白底二寸电子版照片及1张纸质版照片; 4.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 (三)挂失补办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白底二寸电子版照片及1张纸质版照片; 4.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 (四)证件迁移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户口簿原件; 3.白底二寸电子版照片及1张纸质版照片; 4.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 5.居住证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 (五)证件注销 1.原残疾人证原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 5.死亡证明(因死亡注销时提供); 6.居住证原件(非户籍地办理时需提供)。 (六)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1.原残疾人证原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白底二寸电子版照片及1张纸质版照片; 5.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提供);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 7.居住证原件(非户籍地办理时需提供)。 四、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新证办理、类别/等级变更流程 1.申请人到西盟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患者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经医生现场评定符合条件后,获取医生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2.到西盟文印店(早春云上酒店旁) 拍摄标准白底二寸照片; 3.携带申请表、照片及相关材料到西盟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办理; 4. 完成公示后领取新证。 (二)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流程 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西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照片需按要求提前到指定西盟文印店拍摄。 五、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不含残疾评定结果公示时间)。 六、办理地点 评定环节:西盟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患者服务中心” 证件办理:西盟县政务服务大厅 七、咨询电话 0879-8342140,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提供帮助。 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西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7月15日 |
本文来源:西盟县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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