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开展不起诉听证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体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还在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西盟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艾某罕、艾某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扎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检察长周立新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及犯罪嫌疑人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基本案情,并从法理情等方面阐释了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围绕案件积极发表意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希望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增强司法的“温度”。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对他们从宽处理,以后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听证会最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两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依法规范行使起诉裁量权,避免了因轻微违法行为而过度使用刑事手段,不仅使司法更加公正透明,而且能够有效减轻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避免因轻微案件积压导致司法资源浪费。不仅是对行为人的一种宽容,更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