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党员干部而言,敬畏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但现实中,却有少数干部陷入“孤芳自赏”的迷局,或陶醉于过往成绩,沉溺于自我肯定的虚幻光环;或把个人能力凌驾于组织与群众之上,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这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一次再教育,也是对纪律作风的一次再检阅。 从“孤芳自赏”的狭隘自满,到“无我奋斗”的无私奉献,关键在于以“敬畏”之心守己修身。党员干部要为自己的行为划出更加明确的“红线”、亮出更加精准的“戒尺”,以敬畏之心为舟,驶向“无我奋斗”的新境界,真正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孤芳自赏”的本质,是理想信念的滑坡与初心使命的迷失。有的干部热衷于放大个人功劳,把组织赋予的平台和机会当作炫耀资本;有的自恃才华,听不得批评、容不下异见,甚至将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当干部不再将纪律视为“带电的高压线”,不再把群众呼声当作“行动的号角”,就容易在骄傲自满、自我膨胀中偏离正确方向,最终滑向脱离群众、违背初心的深渊。敬畏党纪国法,能让党员干部明白权力的边界,不敢肆意妄为;敬畏人民群众,会使党员干部深知自己的职责所在,不敢懈怠。党员干部当摒弃“孤芳自赏”的不良心态和“优越感”,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将敬畏融入血脉,时刻以党纪国法为镜,唯有如此,才能破除“孤芳自赏”的迷障,摆脱自我中心的桎梏,回归为民务实的初心。 “无我奋斗”体现的是一种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境界。党员干部心怀敬畏,就能将个人得失置于身后,将人民利益摆在首位。对事业的敬畏,可以促使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不畏艰难险阻,主动担当作为、冲锋在前;对群众的敬畏,可以让干部放下“官架子”,时刻关注群众的急难愁盼,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扎根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党员干部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把理想信念体现在干事成事上,把遵规守纪融入谋事担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从“孤芳自赏”到“无我奋斗”,是党员干部思想淬炼和行为方式的深刻转变。而这一转变的关键,就在于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行程万里,惟不忘来路,方行稳致远;饮水思源,惟不忘初心,方逐梦前行。党员干部要将敬畏意识融入点滴行动,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从严于心、从严于行,持续修正自己的行为偏差,常给自己“杀菌、消毒”,常念为政为官的责任,始终坚持以百姓心为己心的初心使命,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在知行合一中提升本领,让自身的奋斗足迹成为服务人民、推动发展的坚实印记,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通讯员丨刘奕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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