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5日,县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学习举行。县委书记曹鸿迎主持并讲话,张光魁、肖会军、岩克姆、赵雪吟、胡继伟、吴应文作交流发言。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抓好学用转化,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自学、研讨交流,参会人员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精髓要义有了更深入的把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自觉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更加牢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精神状态更加振奋。 曹鸿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化作自觉,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做到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驰而不息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曹鸿迎强调,要把学习教育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过硬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政治素养,筑牢思想根基。要深化作风建设,加强专项整治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新风正气。要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党内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强化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统筹推进。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扛牢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查、改”,推动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参加。(记 者丨李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