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出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服务管理办法,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进一步推动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电子印章互认互信,加强数据共享运行监测,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夯实“跨省通办”基础支撑。
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滇有关单位要加快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汇聚“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有关数据并提供共享服务,满足各地各部门办事需求。除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外,一律面向各级部门提供履行职责需要的数据共享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向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开放。
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省直有关部门办事大厅和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全面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服务支撑能力。